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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学年青年教师“骏马奖”评选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徐汇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7-07-23

为促进我区青年教师更好地成长,切实为青年教师搭建发展平台,打造优秀青年教师群体,徐汇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06年青年教师“骏马奖”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素质教育,体现课改精神,聚焦课堂教学,彰显人格魅力,以师德修养与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评审的办法,评选出青年教师中的佼佼者,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积极投身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热情,为我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发展平台,从而为建设一支专业型的青年教育人才队伍打好基础。

二、奖项设置

1、对象。徐汇区区域内中小幼、职校、技校、中专以及区教师进修学院、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之后)出生的教师可以参加评选。为推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对职校、技校、中专的教师将单列学科组评审。

2、名额。本次评选共设青年教师“骏马奖”40名,“骏马奖”提名奖20名。

三、评选办法

(一)入围赛

1、入围赛组织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对本校 “骏马奖”的评选组织工作。青年教师自愿报名参赛,经学校教研组推荐,学校组织比赛。

2、入围赛时间

200611月-20071

3、入围赛内容

   1参赛教师在全校范围内上一堂公开课;

   2)参赛教师写一篇关于本次公开课的说明,1500字左右。

    4、入围赛进入区级初赛的名额和要求

1)名额。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单位选送2名教师参加区级初赛,其他类型学校每单位选送1名教师参加区级初赛。

2)要求。各单位“骏马奖”评审小组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师德优良、教学实绩突出的青年教师为本校进入区级初赛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师德考核,写出师德考核意见。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初步人选的师德和一贯的教学实绩全面评价后,确定上报人选。上报人选名单在送交区评审组之前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入围赛进入区级初赛需送材料:

1)学校为入围教师需准备:A、《徐汇区青年教师“骏马奖”推荐表》(内容包括参评教师师德表现与一贯的教学实绩介绍)(见附件1)。B、学校评审青年教师“骏马奖”的基本情况汇报(小结);

2)入围初赛教师需准备:A、参选教师执教的15分钟课堂教学实录(本次校内入围赛的课堂教学剪辑)(VCD2.0)以及整堂课的录像光盘(VCD2.0)。B、参选教师本人对15分钟录像内容的说明,1500字左右。C、公开课教案。

以上材料按人归于资料袋,资料袋外粘贴规定的标签纸(见附件2),各校于20071812日送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务处。学校需确保所送材料真实可靠。

    (二)初赛

    1、初赛组织:

    初赛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委托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具体落实。专家评审小组由市区专家、区教师进修学院和基层学校的教师组成。

    2、初赛时间

    20073月中旬。

3、初赛内容

1)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对学校送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

2)专家评审小组审读《徐汇区青年教师“骏马奖”推荐表》,评定参评教师师德状况与教学实绩。

3)专家评审小组分学科、分学段审看学校送交的参赛教师执教的课堂教学录像、录像说明和教案,并作评定。

4)参赛教师参加90分钟书面测试(含师德规范要求、教育教学理论、所任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书面测试及成绩评定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组织评选工作组负责落实。

专家评审小组就以上评审内容,综合评定分值。分值将以30%的比例计入决赛总分。

     4、初赛进入决赛名额

     20073月底,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进入“骏马奖”决赛的名单。进入决赛教师的名额为60名,名单将在徐汇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决赛

    1、决赛组织

    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决赛阶段的专家评审组,评审组组长由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院领导担任。组织工作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负责。

2、决赛时间

20074月至5月。

3、决赛内容

(1)调查。对进入决赛教师的师德情况与教学实绩进行问卷调查。评定的分值以10%计入总分。问卷调查将在20074月进行。

(2)听课。专家评审组对进入决赛的教师逐一听随堂课(在听课的前一天通知学校和参赛者本人)。随堂课分值以40%计入总分。随堂听课将在20074月中旬组织实施。

(3)答辩。答辩分数以20%计入总分。答辩将在20075月上旬组织实施。

    4、决赛送审

决赛后,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定排序后,上报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审核

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077月底审核并确定荣获本年度青年教师“骏马奖”、“骏马奖”提名奖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徐汇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表彰

区教育局将于20079月对“骏马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为“骏马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为“骏马奖”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连续三年获得“骏马奖”的教师,将被授予“骏马特别奖”荣誉证书,并获得8000元的奖励;获奖者所在学校将获得5000元的奖励。

获得“骏马奖”并为所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特别是安心在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青年教师,教育局在职称申报,市、区先进评选,区中青年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以及输送参加各类培训方面都将予以优先考虑。

徐汇教育信息网将为“骏马奖”获得者开辟宣传和工作平台,帮助获奖教师和所在单位展示风采,传扬经验和扩大影响,激励获奖教师健康成长。获奖教师应积极承担赴云南、金山等郊区支教任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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