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岗位工作能力的人才选拔到学校的中层岗位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干部保障。
二、任用岗位
教学教导一名(分管数学,兼部分教务工作)
三、选拔形式
1、 校长提名和群众推荐(包括自我推荐)相结合。
2、 党组织负责全面考察。召开各类教师会听取意见,进行测评,个别访谈。
3、 校务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任用人选。
四、选拔任用范围及条件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学历:大学专科以上。
3、 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以上。
4、 经历: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并在学校有班主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
5、 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五、工作步骤
1、 准备工作
(1) 校务会和学校党组织研究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并听取意见。
(2)党组织根据学校中层干部岗位需求情况,梳理出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人选。
2、 选拔推荐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2)党组织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召开各类教工会听取意见,并组织个别访谈15人以上。
(3)全体党员会议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组织意见提交校务会。
(4)校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拔任用人选。
3、 任前公示
校务会研究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4、 任职
(1)党支部书记对决定任用干部进行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提出任职要求。
(2)中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任职之日起算。试用期一年。
5、 免职
按照《徐汇区田林第三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行。
6、 纪律和监督
按照《徐汇区田林第三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行。
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