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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三小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三小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0-09-26

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届时确定。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班子,相关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三、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支部成员的意见,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并应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6、其它重要问题。

五、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意见,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徐汇区田林三小党支部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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