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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徐汇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24

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所):

    为顺利开展学生居保工作,徐汇医保中心请各学校注意以下几点:

1.请各学校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于125交至徐汇医保中心。

2.名单中有引进人才子女的,需将学生的居住证(CRCW9开头)和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交至徐汇医保中心。(在复印件上写上╳╳学校)

3.名单中有符合条件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学生,需将本市城镇户籍父(母)户口簿和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交至徐汇医保中心。(在复印件上写上╳╳学校)

4.徐汇医保中心将对上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和信息比对,并将错误的信息反馈给学校。学校再根据反馈的信息进行修改,再将调整后的整个文件交至徐汇医保中心。

5.在错误反馈信息中如有“公安库未匹配到”,且该错误信息对应的是上海户籍的学生,请学校仔细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如学生的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对于增减标志为“1的可直接修改,对于增减标志为空的需填写《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将学生户籍资料复印件一并交至徐汇医保中心。如学生的身份证和姓名都正确,请将学生户籍资料复印件交至徐汇医保中心,由徐汇医保中心做处理。

6.徐汇医保的E_mialxhybswzx@xh.sh.cn,地址:大木桥路104202室,邮编:200032  联系人:金红雅  洪政雷  联系电话:64168508  64183395

 

 

 

 

   徐汇医保中心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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