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好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条件
作者(来源):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07-23
关于“2006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好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条件 |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5-10 |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2、好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教育党工委所属的各基层党组织及在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或以从事党务工作为主的党员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学校党建工作的“一·二·三”格局,扎实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2、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具有合力、活力和战斗力。认真开展“今天如何当好党员教工”为主题的“弘扬师德,铸就师魂”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 3、围绕中心工作,努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建工作有创新,制度建设有成效。 4、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学校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保证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能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5、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积极发挥单位优势,主动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做出贡献。
(二)好党员的评选条件
1、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按照党章的标准要求自己,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今天如何当好党员教工”为主题的“弘扬师德,铸就师魂”系列师德教育活动中,立足岗位,体现“三高”,即思想觉悟高于群众、业务能力高于群众、工作实绩高于群众。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教育改革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 3、勤学善思、严谨笃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公道正派,团结协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弘扬正气、抵制歪风。不计个人得失,坚持不搞有偿家教,做学生和群众的表率。 4、能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并发挥共产党员的表率、示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个务必”,勤政廉政、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取得一定实效,是学习党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开展“今天如何当好党员教工”为主题的“弘扬师德,铸就师魂”系列师德教育活动中的楷模。 2、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所在党组织应是在本系统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较为出色或取得明显进步的党组织。 3、与班子成员统筹协调、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师和学生的发展为本,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带领广大教职工“落实”责任、“聚焦”重点、“突破”瓶颈,攀登制高点,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 4、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淡泊名利,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在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等方面能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