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徐汇区“田三杯”小学生四人制足球比赛
一.主办单位: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体育局、徐汇区田林街道
二.承办单位:徐汇区田林三小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比赛日期:六月30日、七月1日,地点:徐汇区田林三小
四.比赛分组:甲组: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在校在籍学生。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运动员6名。
3、同一学校同一组别可报二队。(最多不超过2队)
4、报名单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田林三小体育组收。(杨洪卫老师,tl3x-yanghw)
六.比赛方法:
1.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附加赛。
2.比赛为四人制,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1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比赛用三号足球。
3.运动员上场服装必须统一,一律穿胶鞋。
4. 比赛规则参照3人制比赛规则。
5.计分方法:胜一场得3分,平局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④抽签决定名次。
⑤决赛阶段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赛成平局,则以互罚球点球的方法决出胜负。
七.比赛采用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八.关于罢踢、弃权及取消成绩的规定:
1.一个队在比赛中罢踢,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已赛成绩一律无效。
2.报名后不得弃权,如某队故意使比赛不能按时进行,经裁定后,则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
3.如发现某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经裁定后,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该队已赛成绩一律无效。”
4.各队在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向裁判组报到并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如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则该队作弃权论(除不可抗拒的原因)。
九.奖励: 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注:报名单(附后页)
2009年徐汇区“田三杯”小学生四人制足球比赛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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