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校长、学校教导处和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发挥心理指导与顾问的作用。
2.帮助学校全体学生在心理素质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个性发展上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关系中的各种问题以及升学上的困惑,发挥心理辅导与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家长工作,积极做到家庭心理健康指导,帮助家长、教师、学生之间发展良好的交往关系,发挥心理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4.负责日常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课、专题讲座、校园网、心理健康教育简报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5.负责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包括心理适应问题、学习心理问题、交往心理问题、情感心理问题、升学心理问题、智能开发心理问题等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以发展性心理辅导服务为主。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在学生中开展个别咨询。
6..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使心理咨询工作更具针对性与防患性。
7.每年的12月份为学校心理咨询宣传活动月,心理咨询室应采用各种方式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
8.心理咨询员(辅导员)应该做到:
(1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
(2 )工作认真负责,咨询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 )为来访者(咨询者)保密、负责。来访的资料不得外借与透露于外。
(4 )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5 )对来访者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6 )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
(7 )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
(8 )心理咨询员应该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或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而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9 )咨询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每周一次。
(10)应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