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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三小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徐汇区田林三小    发布时间:2012-03-1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通知》,切实保证、合理安排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优化体育活动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的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2、大胆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德,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以活动促劳,真正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3、通过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校的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分管教导  体育教研组长
  
组员:体育教师、卫生教师、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安排

1、早操:815——840

2、眼保健操:1021——1025

            1347——1351

3、室内操:1351——1357

4、每天的体育课或者体锻课:35分钟

共计每天:74分钟

五、活动要求与管理

1、体育活动要力求做到领导落实,每班活动器材落实,活动场所落实,活动时间落实,带班教师落实;领导督促到位,班主任组织到位,各方协调到位,体育教师指导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学生参与人人到位。
  2、在校学生全员参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需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

3、各责任人和班主任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预见,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项目活动要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各项目各班级责任人要和学生一起坚守活动阵地。

5、如活动有变化,学校及时通知各班,遇有雨天、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室外活动时,各班主要开展以棋类等活动为主。室内活动每班具体做什么,应以体育室安排的内容为主要参考。

  6、班级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活动,应报教导处批准。

徐汇区田林三小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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