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1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年6月29日)的相关规定,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抓好基层党建,打好党建基础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规范本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2、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3、坚持重点培养原则。
三、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一般可分为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应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确定不同的培养要求。
(一)申请人阶段
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员工即为申请人。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支部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对申请人的情况作全面分析。特别要注重分析申请人思想政治状况和岗位履职中的具体表现,把握申请人的特点、特长、优点、弱点与不足。
2、要及时安排专人谈话。谈话内容为: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告知申请人党员发展的原则;表明党组织的态度,激励申请人要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3、党员结对。党支部要指派党性强、素质好的党员与申请人结对,并代表党支部向申请人赠送中共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刘少奇著)等书籍,并提出读书要求:了解党的奋斗历史,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目标等,理解党员的标准和对党员的要求。
4、培养引导。承担结对任务的党员要积极主动与申请人交流思想,指导帮助申请人阅读规定的书籍,提高其思想认识,作好相关的谈话记录,并定期向党支部作出报告;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党支部赠送的书籍,掌握知识要点,领会精神实质,做好摘记笔记。
5、党组织要创造条件组织申请人参加或列席相关党员活动,在活动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6、由组织委员(干事)负责建立、整理和保管申请入党人资料袋,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对申请入党人资料进行检查。
(二)积极分子阶段
积极分子是指经过申请人阶段培养的、具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拢党组织、师德师能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的申请人。
1、确定人选。依据结对党员情况汇报,以个别听取意见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员和群众的评价,全面衡量,重点把握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并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积极分子人选。
2、定联系人。党支部指定两名政治素质强的正式党员担任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联系人要以主动负责的态度与积极分子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工作情况。
3、培养教育。根据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党支部要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有目的地安排积极分子参加党的部分活动,承担一定的任务。党支部每学期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参加教育党校分校的培训;积极分子在教育党校分校要认真参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的理论知识、历史知识,并通过相应的考试、考核。
4、思想交流。积极分子要主动与联系人交流思想,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联系人要帮助积极分子写好思想汇报,特别是要注重不断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5、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由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按要求分别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由组织委员负责资料整理归档。
(三)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是指经过积极分子阶段培养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承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路线、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准备近期发展的对象。
1、选定对象。党支部要依据教育党校分校的学习鉴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经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2、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政治素质强的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介绍人应帮助拟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履行好介绍人的各项职责。
3、培养教育。党支部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结合日常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党性教育,并推荐发展对象参加教育党校总校培训。学员培训结束后,党组织需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存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
徐汇区田林三小党支部
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