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民法典》,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6月13日下午,学校法治副校长,田林派出所范李文副所长再次来到校园,向全体四年级同学宣讲《民法典》中相关法律法规,使学生与《民法典》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范所长结合小学生的年龄性格特点,以“什么是《民法典》”“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又生动活泼的语言,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介绍“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学生明晰相关规定,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权利。
在宣讲过程中,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回答,依据《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聆听范所长的宣讲,同学们对校园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理解了《民法典》守护着我们的一生,从而不断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树立起法律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养成遇事找法、遇事靠法的良好习惯。